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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永然法律獎助學金」即日起開放申請至10/31止

永然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李永然律師自幼苦學出身,秉持努力不懈的精神,在律師界執業超過47載,是重視法律普及的資深律師,他深切體會「教育」能夠翻轉人生,因此,在民國100年成立「財團法人永然法律基金會」後,便積極推展法治教育向下札根,除了每年舉辦「永然高中法律生活營」,希望建立高中學子正確法治觀念並協助了解自身性向,為將來進入大學法律科系就讀做準備,積極為國家社會培育優秀的法律人才外。更自民國107學年度起,設立了「永然法律基金會法律獎助學金」,供全國各大學法律系家境清寒的優秀學子申請,提供他們在經濟上的支助。
  李永然董事長表示:「永然法律基金會設立的『永然法律獎助學金』至今已頒發了十六屆,八年多來資助了一百多位法律系的清寒學子,透過申請時所撰寫的自傳,可以了解到即使他們身處弱勢家庭,依舊在課業上認真學習,成績優異,並且對於未來都有著明確的目標,努力不懈的精神很值得讚賞。近來年通貨膨脹嚴重、萬物齊漲,對於清寒家庭的經濟而言,無疑雪上加霜。看著每屆申請獎助學金的信件數量愈來愈多,我十分不捨這群學子在沉重的課業之外,還要面對生活經濟的重擔,甚至要花費心思去打工或貸款來籌措學費和生活費用。現今我們能做的,僅有儘量提供生活上的資助,讓他們能減輕稍許的經濟負擔。『永然法律獎助學金』希望能為弱勢家庭的同學們提供經濟上的資助,雖然獎助學金名額有限,但也希望能伸出溫暖的雙手,讓身在弱勢家庭的學子們有更多的時間可以好好專心學習,充實自己的學識,將來成為社會的棟樑,再回饋國家社會。」
  第十七屆(115學年度第1學期)「永然法律獎助學金」現已開放申請至115年10月31日截止,凡是國內大學法律系在校學生,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七十分以上、操行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,無不及格科目,且為鄉鎮區公所或縣市政府列冊之中低收入戶子女,均可申請。詳細內容及規定,可參考永然法律基金會獎助學金申請活動網頁(http://www.lawlee.org.tw/support01.asp),歡迎符合條件的同學前來申請。

 

財團法人永然法律基金會法律獎助學金
一、宗旨:
  財團法人永然法律基金會為培養優秀法律人才,並獎助家境清寒、課業優異之大學法律系在學學生,特設此獎助學金。
二、獎助對象:
  國內各大學法律系之在學學生(限學士班)。
三、獎助名額及金額:
  每學期六名,每名金額新台幣壹萬元整;鼓勵獎八名,每名金額新台幣伍仟元整。
四、申請資格:
  (一)國內大學法律系之在學學生(限學士班)。
(二)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七十分以上、操行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,無不及格科目。
(三)鄉鎮市區公所清寒證明或縣市政府列冊之中低收入戶子女。
五、申請時間及方式:
  (一)申請日期:即日起至民國 115 年 10 月 31 日止。
(二)申請方式:檢附申請應備文件郵寄至財團法人永然法律基金會(址設: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二段9號7樓之2),以郵戳為憑。
六、申請應備文件:
  (一)申請書一份。
(二)1000字以上自傳一份。
(三)學生證影印本一份。
(四)上一學期成績證明書正本一份。
(五)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。
(六)鄉鎮市區公所清寒證明或(中)低收入戶證明。
七、審核程序:
  (一)初審由本基金會行政人員根據所檢附之文件是否齊件、條件是否符合篩選。
(二)複審由本基金會董事於董事會審定評選後決定得獎者。
(三)審查結果公布:由本基金會以書面通知得獎者,並公布名單於本基金會官網。
八、頒發時間及頒發方式:
  (一)頒發時間:民國115年11月底前公布得獎名單並擇日頒發。
(二)頒發方式:受獎人於收到本基金會通知後,至本基金會領取現金及獎狀或以郵寄支票、獎狀方式頒發。
聯絡人:
  財團法人永然法律基金會 執行祕書 張則君小姐
電話:(02)2356-0809   傳真:(02)2391-5811
檔案下載:
  財團法人永然法律基金會法律獎助學金發給辦法(doc檔)
申請表(doc檔)
申請表(pdf檔)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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