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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友學習/職涯經驗分享-104級黃柏雅(法官助理、律師)

 

成功大學法律研究所公法組(107年畢業)

現為最高法院(刑事庭)法官助理,曾任律師

按照時序遞進,首先想先分享考取研究所的經驗。各校研究所考試約莫在年底至年初此段時間,我在大四上學期決定報考研究所公法組,將憲法及行政法讀過一遍,至學校圖書館翻閱法學雜誌(諸如月旦法學雜誌、月旦法學教室、台灣法學雜誌等),閱讀學者近期文章,並關注近期司法院釋字,除解釋理由書外並閱讀大法官所提出之各意見書。於大四時考上研究所。讀研究所有助於提升個人對法學問題分析、研究及蒐集資料的能力,提供予有志報考研究所之學弟妹參考。

之後在我碩二那年(即105年)考取律師。當時律師考試制度已有選考科目,但尚未新增二試400分門檻。雖目前選考科目之分數不計入400分門檻,但仍建議學弟妹可多利用跨系資源,選修律師考試之選試科目。個人之準備方式係以考試為導向之參考書為主,藉以熟悉考題、答題方式,另以學者教科書為輔,對各法建立較清晰之架構與邏輯。對於較不擅長之科目,可以自印大本法條本,方便作筆記。與坊間之學習式六法相比,雖考點、實務資料無法完備,但自己做過的筆記印象更深刻。但還是建議多利用學習式六法,時間有限,毋須每科都自己來。

出社會的第一份正式工作是在高雄擔任受雇律師。律師的工作較為繁雜,除了寫訴狀、看卷宗、開庭等,與案件當事人聯繫、溝通及會談也是佔去許多時間;因此個人認為,律師相較之下必須具備較高的溝通能力及反應力。作為律師的抗壓性絕對不能低,有其辛苦之處,但在這個工作中可以接觸到社會上各式各樣的人,見聞到不同於自己生活圈的故事,仍有其迷人魅力。

離開律師事務所後,來到最高法院擔任法官助理,至今近一年。法官助理的招聘各法院會不定期釋出報考資訊,每間法院的考試方式也都不相同。以最高法院而言,分為筆試及面試兩階段。筆試題目係以實際案件的判決、書狀作為素材,請應試者回答本案爭點、上訴之要點及如何判決等,十分實務導向,若無接觸過實務工作會較為陌生。通過筆試後會再另行面試,並由民庭及刑庭法官分別面試。

法官助理性質上類似幕僚,工作內容依各法官之指派而略有不同。以我自身經驗為例,工作內容大致為整理案件上訴要旨,並就問題點翻閱卷宗,就法律問題查找相關判決、學者文章等。由於最高法院為法律審,因此這份工作會遇到的法律問題更為複雜但有趣,適合喜歡研究及思考的人。但事實審的法官助理應會花更多時間在卷證整理等,且如前所述,實際工作內容仍因各個法官而異,不可一概而論。換言之,我的經驗就是泡麵包裝上常見的那句話:圖片僅供參考。

無論學弟妹們對未來是迷惘抑或已有所規劃,學長姊們的經驗只是給予大家一個對未來較具體一點的想像。鼓勵大家不設限地多方嘗試,並且隨時充實自己,路將更為廣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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