查項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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準備指引說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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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中在校成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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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則上依據高中(職)社會類排名決定本項成績,成績單未提供類排名者,依校排名決定。高中(職)類排名10%以內屬傑出(90分以上),高中(職)類排名91%以後屬不佳 (60分以下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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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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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有系統、條理、完整的說明個人特質及興趣、求學歷程與參與活動。
- 說明內容呈現與本系想培養之專業特質(如關懷公共事務、整合、自主、獨立思考等)的相關程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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讀書計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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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有系統、條理、完整的說明高中階段的學習歷程(含國中與高中銜接、高中與大學銜接階段)。
- 說明內容呈現的職涯發展方向。
- 學習計畫與職涯發展方向契合情形。
- 申請動機與設系宗旨、教學發展目標契合情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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多元表現
(有助於審查之資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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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以下所列項目僅係舉例供參,應考人得提出任何認為與本系教學發展目標相關之學習資料。又本項分數係綜合考量,非以量取勝,亦非強調語文能力。
- 英語或第二外語能力證明(如托益、雅思、檢定成績)。
- 才藝、社團參與或其他活動文件。
- 獨立或合作完成之論文、評論、報導、專題報告或實作等作品。
- 其他與本系教學發展目標相符合之專業能力、人格特質或學習能力資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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備 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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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 對於單項審查目中有特別傑出表現學生,在個人申請招生名額 10%名額(無條件進位)額外酌予加分。
- 對於偏鄉或經濟弱勢學生,本系將斟酌考量其相對不利環境下之學習歷程成果酌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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