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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刑法總則(二)補考通知】請6/27(六)未參加考試的同學,請提出證明至系辦並約補考時間(7/1-7/3)

【刑法總則(二)補考通知】請6/27(六)未參加考試的同學,

提出無法參加考試證明email給系辦gl@nuk.edu.tw

並於本周五前至系辦完成補考(最慢7/3下午15:00前至系辦參加補考)

7/1周三-7/3周五

早上8:30-12:00(上午最晚10:00前,如超過10:00一律補考至12:00收卷)

下午13:30-17:30(下午最晚15:00前,超過15:00一律補考至17:00收卷)

政法系敬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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