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刑法總則(二)補考通知】請6/27(六)未參加考試的同學,請提出證明至系辦並約補考時間(7/1-7/3)
【刑法總則(二)補考通知】請6/27(六)未參加考試的同學,
提出無法參加考試證明email給系辦gl@nuk.edu.tw
並於本周五前至系辦完成補考(最慢7/3下午15:00前至系辦參加補考)
7/1周三-7/3周五
早上8:30-12:00(上午最晚10:00前,如超過10:00一律補考至12:00收卷)
下午13:30-17:30(下午最晚15:00前,超過15:00一律補考至17:00收卷)
政法系敬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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