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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友學習/職涯經驗分享-101級黃禹慈(律師、法官助理)

 

經歷:103年律師高考及格

碩成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

最高法院法官助理

現職:鉦達法律事務所律師

還記得大一聽謝開平老師的課,一開始老師就說,不管你考大學時考的好不好,法律的科目,全台灣所有法律系學生都是在大一從頭開始學的,所以大家的起跑點相同,實在沒有藉口自己基礎打得比別人差。跟我一起當律師的朋友,來自全台各地的學校,其工作上的成就(甚至是法學素養的內涵),就我個人感受,跟畢業學校真的沒什麼關聯,至多就是職場上會不會遇到自己的學長姐而已。

    絕大多數法律系學生很容易面對「沒考上個什麼考試,人生就沒什麼未來」的困境,當陷入這樣的困境前,應該先想想自己到底喜歡怎樣的工作,以我為例,我曾當過律師及法官助理,兩者的工作性質差異頗大,一個是自由業(或不自由業?),一個是公務員,其箇中的差異,可能就毋庸我多言了。但在當律師之前,我也曾在大學暑假時當過法院工讀生,等待律師放榜時,也去當銀行跟資產管理公司的代理人(擔任簡易案件訴訟代理人、查封不動產等類),更是當過競選活動的工讀生(駕駛競選車)。在當法院工讀生時,一併暸解了法院的生態,以及觀察法院職員(書記官、錄事)的工作模式;當訴訟代理人就可以先行體會當律師在開庭時的高壓模式,以及與債務人協商的小技巧;當競選工讀生更是磨練自己的駕駛技術(這很重要)。尋找自己喜歡的工作並不容易,真正做了這個工作又不一定與最初想像的一樣,但不需要侷限自己(像我當律師一陣子後又轉職法官助理),更是從一開始也不需侷限自己一定要考試。相對地,有了律師證照,能走的路也就更寬廣(例如有些公司的法務只招律師、我也是因為有律師資格才能考最高法院的法官助理),所以我才選了考試這條路。

    與一些公務員考試不同,律師及法官助理是仍會大量繼續使用考科的工作,所以考上後仍要持續吸收新知、更要深入研究、閱讀大量文獻及判決,甚至有一大堆從沒學過的法律。而當律師處理的不僅是法律問題,面對當事人更是一門大學問,要從混亂的事實中整理成有邏輯的法律爭點,更要謹慎面對當事人的「情緒」,要暸解這可能是當事人一生中第一次踏進法院,他所面臨的緊張不安,都是律師的責任。相對地,這也是律師高壓工作的原因之一,所以能夠看見不同的故事固然是一個不無聊的工作,但同時也承受了他人的人生。謹言慎行,是我奉勸想當律師的學弟妹最想要求的四個字。

    我從小到大都不是功課很好的人,以前在班上的排名也都是差強人意,但努力考上了,過去的成績都不重要,重要的是未來在工作上所說的每一句話、所寫的每一個字、所做的每一個決定,都是要本於自己的專業及良心,期許學弟妹不管做任何職業,也都是如此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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