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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獎學金】112學年度第2學期永然基金會法律獎助學金申請~至4/30止

永然法律基金會第12屆(112學年度第2學期)法律獎助學金申請辦法

 
財團法人永然法律基金會為培養優秀法律人才,並獎助家境清寒、課業優異之大學法律系在學學生,特設此獎助學金。
一、獎助對象:
  國內各大學法律系之在學學生(限學士班)。
二、獎助名額及金額:
  正取六名,每名金額新台幣壹萬元整;

鼓勵獎八名,每名金額新台幣伍仟元整。

三、申請資格:
  (一)國內大學法律系之在學學生(限學士班)。
(二)前一學期學業成績平均七十分以上、操行成績平均八十分以上,無不及格科目。
(三)鄉鎮市區公所清寒證明或縣市政府列冊之中低收入戶子女。
四、申請時間及方式:
  (一)申請日期:即日起至民國113年4月30日;
(二)申請方式:檢附申請應備文件郵寄至財團法人永然法律基金會(址設:台北市中正區羅斯福路二段9號7樓),以郵戳為憑。
五、申請應備文件:
  (一)申請書一份。
(二)1000字以上自傳一份。
(三)學生證影印本一份。
(四)上一學期成績證明書正本一份。
(五)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。
(六)鄉鎮市區公所清寒證明或(中)低收入戶證明。
六、審核程序:
  (一)初審由本基金會行政人員根據所檢附之文件是否齊件、條件是否符合篩選。
(二)複審由本基金會董事於董事會審定評選後決定得獎者。
(三)審查結果公布:由本基金會以書面通知得獎者,並公布名單於本會官網。

http://www.lawlee.org.tw

七、頒發時間及頒發方式:
  (一)頒發時間:民國113年5月底前公布錄取名單並擇日頒發。
(二)頒發方式:受獎人於收到本基金會通知後至本基金會領取現金及獎狀。
八、申請獎學金活動網址:http://www.lawlee.org.tw/support01.asp 

(可經由網站下載申請表格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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